对儿童不友善的中国城市们
如何才能让熊孩子不尖叫、不随地大小便?这是一个教育问题,也是一个城市的设计问题
“熊孩子”是东北、山东、河南等地的语言,意思是惹人讨厌的孩子,常用于形容脑残的,岁数小不懂人事的,岁数不小同样不懂人事的孩子,熊孩子喜欢在公共雕塑上乱爬,互相追逐的嬉闹声划破公共场所的宁静;他们在电影院、剧院里踢着前排座椅,大声哭闹;他们随地大小便引发地域和族群的冲突;他们是城市的麻烦制造者。
但是,这都只是熊孩子的问题吗?某种角度上,熊孩子的产生也是城市设计的欠缺。城市无法让孩子的精力得到合理释放,他们才会在不恰当的地方做出不恰当的举动。
在公共场所,如果孩子能够有自己玩的地方,他们就不会吵闹了,重庆大学城规学院副教授毛华松:城市公共场所有很多为成年使用者精心设计的集中活动空间和个体活动空间,但是却往往缺乏专门为儿童设计的符合其生理尺度和心理需求的活动空间。所以,孩子们聚集在供观赏的雕塑周围像猴子一样翻爬。
由于城市中相对纯粹一些的自然环境比较缺乏,因此,日本儿童教育学家提出增加“乡村留学”的体验型教育。现在已有几家“分校”的“森之幼儿园”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幼儿园,并没有具体的教育设施,而是以森林本身为园。孩子们在这里唱歌、嬉戏和玩耍。
对参加“森之幼儿园”的每个孩子,都配有防水衣裤及长靴,以对应可能出现的雨天。在这里并没有普通意义上的幼儿园教育方法,更不会有详尽的教学计划,孩子们自由发挥,让他们相互学习和借鉴,从而触动儿童灵活的思维能力并培养一定的思辨能力。
孩子们在这里爬上爬下,保持平衡,品尝、感触、聆听自然,他们的运动能力、判断力、注意力都得到提高,儿童在广阔的环境中自由嬉戏玩耍,还可减少他们在心理上的攻击性。
研究表明,2岁孩子集中注意力的平均时间约为7分钟,6岁的孩子平均也不过17分钟,所以当他们被安排看不好玩的电影或戏剧的时候,多半是要闹了。
全球有400个儿童友好型城市,而中国一个都没有
事实上,中国居住区的户外游戏场规范还有待建立,居住区虽然设有游戏场、活动区,但大多停留在“拥有即可”这个层面上,没有真正考虑到细节,随意放个跳床、滑滑梯,没有定期修缮,还有一些器材不适合孩童。
江苏师范大学讲师朱丽萍曾经对国内住宅活动区里的健身器材进行过研究,她认为在设计上对儿童“不够友好”。孩子使用住宅活动区的健身器材并非为了锻炼身体,而是为了“玩”,但这些设施都以成年人的尺度进行设计,会有熊孩子从双杠跳下扭伤脚踝、站在扭腰器的转盘上失去平衡摔倒等。
实际上,除了一些专门为孩子设计的公园、模拟城之外,国内少有公共空间会考虑孩子的心理和生理需求,中国孩子的好奇心和精力无法得到适当释放。随着城市化进程,车流进入、绿地减少或被分隔,街道不再安全,孩子可以自由活动的空间更小了。所以,联合国关于人类居住环境的第二次会议决议之后,提出了“少年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提案”,从 1992年开始,许多国家和城市都在为少年儿童友好型城市而努力。目前,全世界已经有400个儿童友好型城市,而中国一个都没有。
“儿童友好”概念往往会考虑公共空间的可达性,让孩子们能够到达,而幼儿又不会离父母太远;安全,避开车流,视线开放以便减少犯罪;也要考虑游戏和休憩结合,甚至对自然草木也不排斥;空间功能都能够按不同年龄甚至不同季节的需要调整。
致力打造“美国第一儿童友好城市”的丹佛市,构建儿童友好城市的有力措施之一,就是在全市范围内打造“见学地景”(Learning Landscape),将全市学校场地改造为充满吸引力的、多用途的户外儿童游乐空间,其设计均由科罗拉多大学师生完成。“见学地景”空间包括以下的设计要素:入口和公共聚集区域、户外艺术作品、适合儿童的游戏设施、游戏草地、植物园,等等。不仅为儿童提供多样化的、自然的游戏空间,也为儿童提供认知自然、熟悉自然的见学场所,成为不同规模和层次的、步行可达的儿童户外游乐场地。
这个城市的氛围也很“儿童友好”,有许多场所都欢迎大人和小孩一起进入,比如约翰·温泽尔在《丹佛邮报》上写了人们去过的“儿童友好型”场所,其中包括那种孩子可以学瑜珈、听音乐会、学萨尔萨,而大人也可以在一边喝东西听音乐的店,还有一家比萨饼店,大人甚至可以在那里自在地过情人节,因为孩子们都忙着捏店员提供的比萨饼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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